根据本人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、拟资助视频答辩、评审委员会网络评审和创业学院审核通过,同意王桦桢等4位学生的创业项目及团队拟获得金沙官网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自主创业无偿资助。根据6165cc金沙总站大学生自主创业无偿资助办法(浙外院办〔2022〕27号)要求,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(详情请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5日—12月6日。
公示期内,可通过电子邮件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创业学院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。
创业学院:孙老师/88490863/mary0925@zisu.edu.cn
纪检监察办公室:方老师/88213015/jjjcb@zisu.edu.cn
创业学院
2023年12月5日